上海理工大学图书馆接受境内外团体和个人捐赠的图书,受赠图书其所有权和处理权归上海理工大学图书馆所有。
第一条捐赠图书入藏原则
(一)境内外正式出版物;但也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或资料;
(二)内容积极向上,符合本馆馆藏发展原则(参考图书采购条例);
(三)复本确定参考本馆选购的中外文图书复本相关规定。
第二条捐赠图书审核及处理
图书馆将对境内外捐赠,实施规范的审核与管理,以确定能否纳入馆藏。对于批量境外捐赠通过国家指定的图书进出口代理公司(或通过学校宣传部)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图书馆再开展接收工作。
境内捐赠及零星境外捐赠由图书采购人员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审核处理:
(一)以下图书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各类违禁出版物;
(2)破损严重,内有划线或批注,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文献;
(3)多卷册不成套的零散书刊;
(4)内容低俗或陈旧,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或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文献;
(二)受赠图书如为本馆缺藏图书,或缺复本图书,进行登记加工后进入流通阅览;反之,进入湛恩纪念图书馆一楼漂流书架;
(三)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者可在图书扉页签名、赠言,图书馆加盖赠送章;
(四)本馆向捐赠者颁发“上海理工大学图书馆图书捐赠证书”以示感谢和鼓励。
第三条受赠方式
(一)少量和零散捐赠,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上海理工大学图书馆采编部,联系电话:021-55271163;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图书馆102室,邮政编码:200093;
(二)对于数量特别大或特别贵重捐赠,可先电话联系,我们安排上门取件。